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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辦法 / 各實驗室使用規範 / 黎明高中物理、理化實驗室使用管理規則

任課老師注意事項:

一、    實驗前提醒學生了解實驗的內容及相關知識,並熟悉器具操作流程。

二、    律定各組負責人(小組長),及該天值日生(值日小組)應完成的工作。 

三、    實驗完畢後任課老師應確認水電、門窗、空調是否關妥。

 

學生應遵行及注意項目:

一、    依任課老師規定分組,各組推派一名小組長,負責領取、清點和交回各項器材。

二、    檢查實驗器材是否齊全,若有短缺應於上課前向教師報告,並請補足。上課中不得任意進入準備室。

三、    器材除了上課教學外,不得故意毀損。實驗中如遇停電應立即拔掉挿頭,避免來電時損壞實驗器材。

四、    實驗器材於上課前,小組長領取後及交回前均須清點清楚。嚴禁攜帶食物進入實驗室。

五、    上課過程中,儀器及桌面應經常保持整潔。

六、    實驗器材由同學分組使用。使用時,須注意不要將器材掉到地上,要注意正確之使用方法,避免損壞。

七、    上課中若有儀器破損,應立刻向老師報告。除正常使用而毀損者外,一律負責賠償。

八、    上課後各組器材需清點並整理桌面和附近環境,經任課老師檢查清點後,各組始可離開。

九、    值日小組負責教室之清潔工作,並檢查水、電、窗戶等關好後始可離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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