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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辦法 / 各實驗室使用規範 / 地球科學教室使用管理規則

任課老師注意事項:

一、    實驗前提醒學生了解實驗的內容及相關知識,並熟悉器具操作流程。

二、    律定各組負責人(小組長),及該天值日生(值日小組)應完成的工作。 

三、    實驗完畢後任課老師應確認水電、門窗、空調是否關妥。

 

學生於實驗室應遵行及注意項目:

一、    每班任課老師規定分組,推派一名學生為組長,負責領取、清點和交回各項器材。

二、    檢查標本或器材是否齊全,若有短缺應於操作前向教師報告,並請補足。上課中不得任意進入準備室。

三、    標本除了上課教學外,不得故意毀損。

四、    礦物、岩石和化石標本,小組長領取後及交回前均須清點清楚。

五、    上課過程中,儀器及桌面應經常保持整潔。

六、    濕度之觀測,注意乾濕球溫度計正確之觀察方法。

七、    天氣分析及預報請自備2B鉛筆、橡皮擦、量角器。

八、    天文望遠鏡由同學輪流使用。使用時,須注意不要將目鏡掉到地上,赤經、赤緯之轉動要注意正確之使用方法,不將其弄壞。

九、    上課中若有儀器破損,應立刻向老師報告。除正常使用而毀損者外,一律負責賠償。

十、    上課後標本及儀器必須歸位,並送回準備室,經老師檢查清點後,各小組長始可離開。

值日小組負責教室之清潔工作,並檢查水、電、窗戶等關好後始可離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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