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中學高國二親師懇談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:
1、教育部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作業計畫。
2、本校親職教育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
1、協助家長瞭解學校環境生活,並使子女獲得良好適應所需的知能。
2、增進家長和導師建立良好之親師關係,相互配合建立適當的管教方式。
三、活動日期、時間:10X年10月X日(星期六)下午13:40-16:30
四、參加人員:高二及國二班級學生家長、導師、各處室主任及相關人員。
五、舉辦地點:大禮堂及高、國一各班教室。
六、舉辦流程:
1. 13:40-14:00 報到(分發手冊及水)
2. 14:00-15:00 親職講座及綜合座談
3. 15:00-15:20 休息
學生家長移動至指定教室座談,學生移動至大禮堂
4. 15:20-16:30 親師懇談 (家長在原班級教室,由導師主持)
生涯講座(學生在大禮堂,由輔導教師主講)
5. 16:30 座談結束
七、各處室協助事項:
1、請總務處於開會前開啟會場空調系統及準備飲水。
2、請學務處支援人力,引導家長停車、協助會場佈置及音控。
3、請教務處通知高國一各班導師及各處室相關人員,若當天懇親會時間有程課者以公假處理(該節學生自修或由導師安排適當活動),以及通知高國一任課老師第七節停課。
4、請輔導室統籌各項事務(邀請講師、編輯親師座談手冊、發家長邀請函、親師懇談紀錄及彙整)。
5、請學務處於當天第七節班親會時間集合同學於至大禮堂集合。
八、經費來源:
依據10X學年度輔導組經費預算支付相關費用。
九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