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公告 113/08/02(五)
113學年度第一學期,高中部一年級新生特殊身分(*1)學雜費補助即日起開始申請。
有需求的家長與同學可以從附件下載列印填寫,或是來教務處找林先生取得紙本申請表,並請於08/13(二)前繳回教務處。
過去的私立高中職免學費輔助因擴大執行輔助對象,不再需要審查家庭年所得,故也不再需要填寫申請表。目前會直接抵扣在註冊費上。(*2)
*1 (中)低收入戶,身心障礙人士子女/學生,原住民學生,特殊境遇家庭子女/孫子女,軍公教遺族或傷殘榮軍子女,現役軍人子女,詳見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