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研習「婚姻家庭與性別主流化」 |
3月28日的下午利用段考的空檔,學校特別為老師們安排了一場性別平等教育,題目為婚姻家庭與性別主流化,特別邀請到邱怡薇專科社工師,現職邱怡薇社工師事務所負責人。 性別主流化(Gender Mainstreaming)的定義: 歐洲議會曾在1998年就有關「性別觀點主流化」做出頗為詳盡的報告,當中對「性別觀點主流化」之定義為:「對政策過程的(重新)組織、改善、發展和檢討,使性別平等的觀點能被參與政策制定過程人士,納入所有層次及所有階段的所有政策之中。」換言之,即在所有的立法、執法、政策、方案、資源分配等,以及組織的建構之過程中,均要納入性別的觀點與意識,並由此帶動深層的組織變革。因為性別平等是一種攸關全社會、全人類幸福的價值,而不是特定人口的福利,更不只是婦女福利。 女性也不要期望配偶一定要在事業上比自己好,畢竟每個人都有其長處。 現今台灣社會乃是多元文化的社會環境,宜學習彼此尊重的同理心態度,了解女性的需求與男性之表達有何種差異的影響,兩性如果期望高導致雙方對方在職責與角色的落差時,則會在親密關係中製造緊張與壓力,所形塑的家庭關係就容易朝向分離的方向。 他以自身的例子,已婚育有三子是台巴混血,夫婿是來自巴基斯坦,闡述進入跨國婚姻的準備與尊重,彼此的相處,不在於種族,而在於心態的改變,尊重是從生活中而來,而兩性的平等是因著愛而改變,包括職場中的性別刻板印象,空間需要之設計差異,都需要尊重與愛。 |
![]() 羅校長及許主任歡迎演講者 | ![]() 演講主題 | ![]() 講師:邱怡薇專科社工師 |
![]() 教職員專心聆聽 | ![]() 講師個人經驗及相片分享1 | ![]() 講師個人經驗及相片分享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