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黎明高級中學
學生綜合資料紀錄表使用及保管辦法
91年9月1日輔導室處室會議訂定
97年9月1日輔導室處室會議修訂
103年9月1日輔導室處室會議修訂
108年9月1日輔導室處室會議修訂
壹、目的:建立正確完整的學生資料,俾能確實了解學生,善用學生資料,以提供教師
及相關人員輔導學生之用。
貳、使用及保管原則:
一、保管─1、學生綜合資料分A、B兩表,集中輔導室保管,提供必要人員填寫、
借閱。
2、學生線上輔導管理系統,輔導教師有專屬帳號密碼,可登入系統進
行查閱。
3、輔導股長週誌每週一張,集中保管於輔導室,每班輔導股長僅能參
閱自己班上週誌,並不得散播內容。
二、填寫─1、新生入學時建立A表,由各班輔導教師(得由各班導師協助)完成基
本資料初步填載,爾後每學年更新資料、異動紀錄、或漏誤資料等
由學生按期逐項填補。
2、B表由導師及輔導教師填寫,若遇學生有特殊事件或需要協助時作
為會談時的紀錄表。
3、導師依其需求另製輔導紀錄表,填寫生活適應及重要輔導紀錄,家
庭聯繫情形及個別談話摘要隨訪隨填,由導師保管。
4、線上輔導管理系統結合電腦課,由電腦教師指導學生使用個人專屬
帳號密碼登入系統,完成基本資料登錄。
5、輔導股長每週四至輔導室簽到領取週誌表,填寫完內容讓導師簽名,
並交回輔導室由輔導老師批閱。
6、導師依其需求另製輔導紀錄表,填寫生活適應及重要輔導紀錄,家
庭聯繫情形及個別談話摘要隨訪隨填,由導師自行保管。
三、繳交─1、每學期第二週發給同學,並於一週內完成修訂,交由輔導股長繳回。
2、線上輔導管理系統於開學第二週電腦課時,當場登錄完成,若未完
成,於系統開放期間完成登錄。
3、輔導週誌夾於星期四領回,星期五中午前繳回輔導室。
四、使用─1、學生綜合資料及輔導週誌皆可提供校長、導師、訓輔人員、科任老
師借閱,以便於協助學生。使用時需填寫借閱紀錄表,並善盡保管
之責,以確保學生資料之隱密性,維護學生之權益。
2、線上系統僅開放輔導室人員以帳號密碼登入查閱使用。